【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之前去鴨寮街買激光筆畀差人拉,公眾先知呢樣鶭給豰握井Y屬於攻擊性武器鵅u雷射槍」。Emily獲得一份警隊行動部最近發畀前線警員鵅m激光防護指引》,但就唔見有提到「雷射槍」。 頭盔加反光貼原來擋唔到 份指引首先介紹常見屬可見光嚙E光分紅綠藍3種,根據功率分4類,其中2至4類會傷眼,可致閃盲或失明,而第4類激光就會燒傷皮膚。指引提醒前線警員唔好直視激光,如果手掌感灼熱,就唔應該用身體擋激光,要搵狊蛂A仲話護目鏡或防護裝備只能減低相應波長嚙E光,唔能夠完全阻擋,而防暴頭盔面罩上貼鴷b透明反光膠貼亦唔能夠阻擋任何波長嚙E光。 指引又提醒指揮官,應該向「激光攻擊者」發口頭警告,指出係襲警行為,如果可以,應該阻止激光襲擊。指引又話,行動部會盡快購買更多護目鏡畀同事使用,並繼續積極研究同物色最適合用於行動幭@目裝備。Emily睇晒成份指引後有少少疑惑:點解無提過「雷射槍」3個字鴭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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