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本報了解,七警自2014年10月起停職,他們於2017年被定罪後被停薪,不過警隊福利基金一直有支援其家屬的生活。消息透露,劉興沛及黃偉豪昨上訴得直後,已即日申請復職,以二人職級的月薪2.4萬至3.8萬元計算,一旦復職,二人將可取回停薪期間的全部薪金,估計約60萬至100萬元。 料警隊不內部追究 或調職避遊行 警方發言人稱,此案仍有可能有人上訴,因此不便評論。律政司發言人稱,會研究法庭的判案書和主控官報告,決定有否需要跟進。據悉,上訴失敗的5人已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正由律師安排。有熟悉警隊人事程序的人指出,視乎案件性質,一般情G下,復職警員或面臨內部紀律聆訊,但估計警隊不會內部追究劉興沛及黃偉豪。二人復職後,或會獲安排到不同崗位,避免再處理遊行集會等任務。 據本報得悉,在各人停職期間,黃祖成正於樹仁大學攻讀心理學碩士課程,劉興沛則完成學士課程,黃偉豪亦正就讀公開大學犯罪學碩士;另上訴失敗的劉卓毅、陳少丹及關嘉豪,均於這兩三年間做了父親。 案件於2017年初原審時,黃祖成、劉卓毅分別聘得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清洪代表,其餘5人由5名大律師代表,據報道,其時的律師費估計逾1000萬元。7人於同年2月被定罪後,有人為各人籌集律師費,其中由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發起的「敬言仁基金」籌得逾2000萬元。今次上訴案中,7人分別聘任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及6名知名的資深大律師,律師費相信較原審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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