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驗配助聽器兩流標 申訴署批教局難辭其咎
【明報專訊】教育局委託外判商向聽障生免費提供助聽器驗配服務,惟去年兩度流標,導致助聽器驗配暫停4個月,55名兒童延期驗配。有家長去年底就服務延誤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調查後確立投訴成立,批評教育局難辭其咎,又質疑局方對市場欠了解,招標前缺乏充分準備。教育局回覆公署,同意評論及接納建議;教育局亦已與食物及衛生局和醫管局訂立長期合作方案,為兒童提供驗配服務,料於今年9月初實施。
教育局回覆:同意評論 接納建議
本報獲得公署的調查報告顯示,投訴人的孩子去年9月初被評為中度弱聽,10月初獲教育局告知因正轉換供應商,暫未能提供驗配服務,至12月局方仍未與供應商達成協議。投訴人同月向公署投訴,其孩子最終今年1月經教育局轉介至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2月獲驗配助聽器。報告顯示,公署全面調查後發現,教育局上期驗配服務合約於去年8月底屆滿,局方於去年1月起籌備下期招標,但審議招標文件的所需時間較過往長,至7月底才完成審批,最終於8月初才展開招標程序,其後先後出現入標供應商未符招標要求、報價超出局方預算和流標等情G。
報告指,教育局於去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暫停驗配服務期間,共接獲47宗新個案,及18宗需更換助聽器的舊個案,最終令55名兒童需延期驗配。局方曾要求上期供應商以合約餘額提供服務、以緊急小額採購形式向聾福會購買服務、租用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的聽力中心等。
指預見服務受阻無應變 促加強培訓
報告顯示,公署認為教育局在預見服務必然受影響時,並無及早訂定應變措施,令兒童學習發展受到不必要影響,形容局方「實是難辭其咎」,又批評教育局對招標所需準備工夫的認知甚為不足,「直至須暫停服務,才察覺提供助聽器驗配服務的供應商數目少」,建議教育局為有需要參與招標工作的職員提供培訓,確保類似事件不會重現。
報告引述教育局回應,局方已於4月初重開該局聽力測驗室,亦考慮研究以現金券等定額資助模式讓家長自行驗配,並不定期分批購入助聽器確保供應。申訴專員公署回覆本報稱,受《申訴專員條例》保密條款所限,不能透露有否投訴及個案內容。
該投訴人向本報表示,事件耽誤其孩子學習進度,認為政府無想過後備方案,又指知道「有些弱聽程度很高的(兒童),真的好慘,可能畀(教育局)蹉跎的半年期間,一句爸爸媽媽都叫不到」,故認為有人應為此事負責,並繼續跟進教育局會否確切落實上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