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幼家庭破碎、在親戚家寄人籬下的17歲女子,聲稱因幫補家計,兩年前受販毒集團指使,以行李箱販運約16公斤可卡因從內地到港,遭海關人員截查揭發,搜出的毒品市值逾2000萬元。警誡下女子供稱她過去曾4次替該集團販毒,並供出同案一名無業男子。二人昨日承認串謀販毒罪,代表女子的辯方大狀請求法庭考慮她年輕,不要令其青春在囚中度過。法官表示判刑可法外施仁,判17歲女入獄17年6月。 控罪指首被告許菁怡於2017年6月10日至7月4日,與次被告陳順業(26歲)及一名稱「Daniel」的男子等,一同串謀販毒,其中一次包括內含16.79公斤可卡因。 量刑起點30年監禁 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稱,首被告自幼父母離異,父親再婚後她與繼母的子女無法相處,被生父視如「人球」般寄居在不同親戚家中;她年僅10歲時遭表親強姦,造成心理創傷,其後再遭姑丈偷拍,卻遭生父要求她向姑丈道歉;最終她搬回與生母同住。為幫補生母的家計,她才答應為新相識的朋友販毒。辯方懇請法庭考慮首被告年輕、沒有案底、及早認罪並協助警方逮捕其他涉案人,予以減刑。 官:不願太嚴免被告失希望 法官判刑稱,據上訴庭指引,販運15公斤以上可卡因須以30年監禁為起點,但法官不願對首被告過於嚴厲,以至令她對人生失去希望,給予「法外施仁」的減刑折扣。至於次被告,法官指他利用未成年人參與犯罪活動,為加刑因素,判監22年。 深圳收藏毒篋 觀塘一酒店交收 案情指出,2017年7月4日,首被告由他人載到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海關截查行李箱,搜出20包可卡因。首被告警誡下稱,她每次運毒都會到深圳某茶餐廳接收一個行李箱,過境後被接載到觀塘某酒店,與另一名中年男子交收;完成後Daniel負責給她報酬。次被告則負責安排首被告與集團各人接應。 【案件編號:HCCC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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