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6條列明,議員在兩項議程之間可動議休會待續議案,毋須事先預告,若立法會主席信納休會待續的目的,在於方便議員討論某項對公眾而言有迫切重要性的問題,便可准許議員動議。若議案獲分組點票通過,立法會便會休會,該周不會再開會,意味排在休會待續議案後並具時限性的其他議案,例如今次要求廢除附屬法例的議案,便會因此失效。 涉及中環海濱長廊一幅公眾休憩用地撥歸解放軍的附屬法例,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negative vetting)形式立法,即若立法會議員在時限屆滿前沒有或未能提出修改或廢除,有關附屬法例將原封不動自動生效;然而若議員在時限前提出修改或廢除,並在分組點票下獲直選和功能組別各過半數支持,則有關附屬法例須作相應改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