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組織:判決彰顯公義 弱勢欠法律保障
【明報專訊】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非禮罪成判囚33個月,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黎沛薇認為判決彰顯公義,但亦顯示法律仍有漏洞,張健華被控與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因事主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無法答辯,令張健華獲撤控,顯示現行法例程序不能全面保障精神無行為能力者的法律權利。
倡法院設法助殘疾者作供
黎沛薇認為,法庭應設法協助殘疾人士作供。她又建議,院舍持牌人必須為「自然人」,而非以公司名義持牌,若持牌人犯法,則不能再經營,避免重蹈覆轍。
鄺俊宇:爭院長須受性犯罪紀錄調查
關注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鄺俊宇均對裁決表歡迎。張超雄說,事發雖於30多年前,但案件至今仍然成立,犯罪者得到懲罰,事件警示社會不要以為性侵弱勢、弱勢不能即時申訴,就可逃避刑責。鄺俊宇稱,今年底前所有持豁免證明書的院舍須轉型至發牌院舍,另正爭取院舍院長須接受性犯罪紀錄調查,料相關事項今年10至11月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