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台灣人申請中國大陸居住證的人數,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初步掌握有10來萬人左右,未來會有一套登記機制,若未申報,擬罰新台幣1萬到5萬元,數字目前還在溝通中。 擬立機制 不登記將罰款 中國大陸自去年9月1日起開放港澳台居民申請居住證,向持證人提供接近大陸居民的社會生活便利待遇。陳明通昨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回應國民黨立委林麗蟬質詢是否掌握台人申請大陸居住證人數時表示,初步掌握有10來萬人左右,未來會有一套登記機制。 若是未來台人申請大陸居住證,但未申報登記,陳明通表示,擬開罰1萬到5萬元,但目前這部分仍在溝通當中,因為有立委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 陳明通稱,台灣人到大陸求學、就業,為了生活方便領取居住證,陸委會是寬容看待,只要有回來登記就好,但回來若是要報考公職、任公職,「就需要一定的時間過後才可以」。 林麗蟬也問到陸委會對於國人申請大陸居住證的具體內容,是否包括不能報考公職;陳明通說,考試權是憲法保障,沒有被限,但任公職的權利須放棄居住證一段時間後才能任職,至於時間還在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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