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2歲女銀行家去年11月在尖沙嘴一間醫務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涉案86歲醫生李宏邦疑訛稱女病人因哮喘求診,被控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沒有備存危險藥物登記冊等共21項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8月5日再訊,以待驗屍報告結果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以20萬元保釋。據悉,驗屍有結果後,控方將就會否控告誤殺罪諮詢律政司意見。
被告李宏邦(86歲)居於山頂白加道,他被控2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12項沒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以及7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名。
控方表示,本案被告涉為一名女士打「Botox針」,女士其後死亡,調查時揭發本案控罪;現時多項控罪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因檢控時效有限,故昨日率先提堂進行檢控程序。
控方稱待驗屍結果再決定
控方續說,剛獲取死者的毒理報告,有待轉交病理學家研究,而驗屍報告尚未完成,申請押後至8月5日再訊,以待驗屍報告結果及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據悉,控方知悉驗屍報告結果後,將就會否控告誤殺罪諮詢法律意見。
辯方透露,被告在港行醫60年,現時在中環和尖沙嘴有兩間診所,月入約15萬元。被告有5名子女,3人居於海外,當中居於香港的33歲幼子同是醫生,在被告的診所工作。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20萬元保釋,不得離港,但批准他本月中旬赴美國出席家庭聚會。
被告准保釋 可赴美出席家庭聚會
兩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指稱,被告於去年11月11日,在尖沙嘴堪富利士道8號格蘭中心1706室「李宏邦醫生美容整形集團」,虛報女子張淑玲於該日下午因哮喘到訪涉案診所,企圖誤導兩名警務人員。
涉虛報女銀行家因哮喘到診所
其餘19項涉違反《危險藥物條例》控罪指稱,被告沒根據條例備存登記冊,並沒有以指定格式記錄被告所獲得或由被告供應他人共19種危險藥物。
李宏邦的診所在案發後繼續營業,李仍執業;其診所提供的臉部抽脂費用約萬多元,臉部注射「Botox針」收費大約數千元等。
【案件編號:KCCC12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