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梁思浩有份投資的「聰嫂私房甜品」,於前年獲「小南國」創辦人王慧敏斥資1億元,收購內地經營權,惟日前爆出前董事朱曉霞涉於3年間違反董事授信責任,挪用公司1.93億元,致公司損失逾1.47億元;持有聰嫂最大股份的公司入稟高院,要求前董事賠償1.47億元及交代帳目。
大股東促交代帳目 索償1.47億元
原告為眾敏(香港)投資有限公司,被告為朱曉霞。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朱曉霞為國際天食集團有限公司(前稱小南國餐飲控股有限公司)的執董之一,亦是聰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
根據公司註冊處及入稟狀指出,原告持有「聰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下稱聰嫂私房甜品)約55%股份,至於聰嫂私房公司其餘45%股份,由賭王四太梁安琪、前藝人曹眾、李倩盈、上海眾鳴聰記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共12名股東持有;公司股本總值1.7億元。
藝人梁思浩及四太梁安琪同為股東
至於原告股本總值1億元,亦由4名股東持有,分別為各持有47.5%股份的王慧敏和被告朱曉霞、持有4.25%股份的「聰哥」林漢聰,及持有0.75%股份的藝人梁思浩。
入稟狀指出,朱曉霞除了是原告的股東和董事,亦是原告兩個銀行戶口的簽署人之一。由於王慧敏對朱有絕對信任,故交由朱打理原告的日常事務,讓朱成為唯一管理原告銀行戶口的人。惟直至今年1月,原告的銀行戶口出現可疑轉帳,發現於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期間,共逾1.93億元被轉帳予朱的私人戶口,及兩間由朱擔任董事的公司戶口中。今年3月7日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上,朱被撤銷董事一職。
原告指出,上述轉帳未經董事會或股東議決,與商業無關,王慧敏作為原告另一董事,事前從未獲告知或諮詢,原告認為相關轉帳違反董事授信責任。原告又指事件導致原告損失逾1.47億元,要求法庭下令對方交代帳目,及賠償損失。
管理銀行戶口唯一人
「聰嫂私房甜品」創辦人聰嫂多年前在香港電台經營飯堂,其後與藝人梁思浩合作在將軍澳經營甜品店,自此成為區內人氣甜品店,其後更以「聰嫂私房甜品」和「聰嫂星級甜品」的店名,於銅鑼灣、旺角等區開設共9間分店,更曾獲劉德華親自題字。
「聰嫂」其後被投資者看中,分別由「小南國」創辦人王慧敏斥資1億元奪得內地的經營權,計劃在內地開設380間分店;四太梁安琪亦買下澳門的經營權,並以「聰少澳門星級甜品」之名登陸澳門。
【入稟編號:HCA7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