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中被告案發時於屬私人地方的商場廁所用自己手機偷拍,終自簽守行為了事。律政司發言人昨回覆本報查詢稱,控方一直有考慮此方式處理,再經詳細考慮案情、證據及被告屬初犯者等情G,認為對被告不提檢控是最合適的方法。不過有大律師認為,律政司今次是「為勢所逼」放生被告。 律政司發言人又否認三度改變檢控的決定,並指昨日申請將案件押後,只是希望根據《罪行受害者約章》,通知受害人本案的處理方法。 據悉現仍有11宗暫緩處理的「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律政司表示,會與執法部門緊密聯繫,再檢視會否繼續檢控或改控其他控罪。 陸偉雄倡設窺淫罪「補鑊」 大律師陸偉雄以「為勢所逼」形容律政司今次決定,他稱現時針對電腦罪行的法例「不是漏洞這麼簡單」,確實有空白的地方。陸偉雄認為律政司若要「補鑊」,短期而言應盡快增設窺淫罪,並加以立法。 至於其他暫緩案件,陸偉雄稱每宗案件都有其獨特處,若確實未能以其他控罪入罪,相信律政司亦要在「無可選擇」下撤控。 另據立法會文件,警方去年1至9月共拘捕102人涉及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當中有47宗檢控、37宗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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