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2016年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被控普通襲擊,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吳上訴得直脫罪。判辭提到,控方以署理總督察作為受襲對象作檢控,如果控方是因梁振英當時的特首身分做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做法明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梁振英昨回應稱,絕對不存在遷就他的情G,又說吳文遠案發生前4個月,他曾在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案件中出庭作證,「所以法官完全不需要提出『如果』,更加不需要提出揣測」。 稱之前曾就黃毓民案作證 梁振英繼在社交媒體回應後,昨向傳媒表示曾在法庭上就黃毓民襲擊案長時間作供,而在吳文遠案中他亦有作供,「故此不存在遷就我,(因而)告吳文遠襲擊警察而不是襲擊我,絕對無這樣的情G」。他稱每次遇到襲擊,都完全配合警察和司法機關的調查和審訊,又反問法官有否留意他曾於黃毓民案作證,而傳媒有廣泛和高調的報道。 吳文遠:控方不斷反對傳召梁作證 吳文遠昨在社交媒體反駁,「律政司明顯是千方百計地避免傳召閣下(梁振英)上庭」,稱檢控方不斷反對傳召梁振英作證人,最後是在法庭接納辯方申請後,經法庭發出傳召令,梁才出庭作證。他又表示,法庭發出傳召後,辯方律師亦多番嘗試約梁振英審前會面,梁多番拒絕;又引述梁振英在電話稱「因忙於到處推銷一帶一路,無閑(閒)與律師會面,有什麼事情就留待法庭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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