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李國章去年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續任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惹起一些團體不滿。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成立專責小組,要求檢討校委會主席任命程序。小組參考過往任命新校長等程序,昨提出學生方案,建議日後成立包括學生代表的7人提名委員會,再交校委會通過任命新任校委會主席。 專責小組昨發表報告,提出在現任校委會主席任期完結前約1年,成立由7名校委會成員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成員包括3名校外成員、校長、教職員及職員代表、大學司庫和學生代表。 專責小組主席、港大學生會會長黃程鋒認為,下任主席須由曾出任校委會成員的校外人士出任,而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校委會可自行決定以投票或共識等形式通過提名,「校委會主席在這個議程上不應投票或出現干預情G」,特首的校監角色亦應是名譽性質。 黃程鋒表示,現時修改大學規程須先由校委會提出,再由校董會向校監提出,刊憲後,若28日內無立法會議員質疑才可通過;港大學生會正就校委會主席相關任命程序舉行公投至本周五,黃程鋒亦計劃於3月校委會會議內反映學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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