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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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科技園遭司法覆核 數據中心營辦商涉分租教路避巡查

[2018.11.18] 發表
本報獲得的內部電郵,顯示營辦商HKCOLO預先通知客戶美國銀行科技園人員到場巡查時間及地點,附有「建議準備工作」,包括清除桌面物件以「盡可能減低BCP(業務持續小隊,Business Continuity Plan)痡`在此工作的印象」,亦建議「移除公司商標」。(受訪者提供)
新意網的入稟狀指出,在將軍澳的數據中心由政府以1000元地租租予科技園管理。新意網司法覆核質疑科技園誤解有關「分租」的定義,並要求科技園切實執行有關不允分租的指令。(劉焌陶攝)

【明報專訊】香港科技園公司今年9月被新意網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其管理將軍澳工業h數據中心容許營辦商涉嫌違規分租予第三者,要求法庭下令科技園重新執行租約條款。翻查租務合約,列明承辦商在獲得該中心的營運權後不得「分租」(Underlet);科技園有責任巡查營辦商有否違規。根據本報獲得多份營辦商內部電郵,營辦商曾「事先知會」其租戶科技園人員到場巡查,又提醒租戶員工「清除桌面以盡量減少讓人以為有人在此工作」、「如有公司商標請在巡查期間移除或隱藏」。

明報記者 李以莊、林穎茵

營辦商:入司法程序不評論

被指涉嫌違反租約條款的營辦商「HKCOLO」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評論,科技園則稱會就司法覆核的有關指控抗辯。

新鴻基地產集團旗下公司新意網在入稟狀中指出,3間營辦商的分租情?,如營辦商NTT Com Asia向一間國際雲端電腦企業及在2015年向一金融機構提供服務;Global Switch則在2017年透過與德利迅達的服務條款「出租」部分設施予中國電信國際;HKCOLO亦向IBM、公營機構及金融機構提供地方和服務。

租約條款列明不能「分租」

科技園與其中一家公司HKCOLO的租約條款,清楚列明不能「分租或以其他方式佔用地方」。科技園於2013年的公開招標文件中,亦有列明營辦商不能分租,並確保擁有地方的「專屬權」,包括「進入場所的權力」。科技園亦會定期派員巡查,確保營辦商按條款經營。

本報獲得一份由HKCOLO於2016年發予客戶美國銀行的郵件,預先通報科技園人員巡查日期、時間及地點,並提示租戶作相關準備,包括「清除桌面以盡量減少讓人以為有人在此工作的印象」、「如有公司商標在巡查期間請移除或隱藏」、「移除公司商標」等。

另外,2013年一份由營辦商發予客戶的郵件,亦列出政府審計人員的巡查時間及地點,並向客戶申請要求在該段時間「允許入內」,其中一名客戶(美銀美林集團)的工程人員回覆稱,對方「不能接觸數據機」、「我們的工程人員會留在中心內」。對於該「預先通報」郵件是否屬實,科技園及營辦商HKCOLO沒正面回覆。

電郵提示清桌面除公司商標

綜合超過3個於該中心工作的工程師稱,中心內有多家大型及公營機構在使用,包括「美國銀行」、「醫管局」等等,他們的數據機均設「籠」(cage)包圍,而且由於數據機內儲存敏感資料,科技園及營辦商的職工不申請則不允進入。工程師並稱,有金融機構設立「業務持續小隊」進駐中心工作,「就如有一個小型辦公室」。業界批評,營辦商獲得低價批地的數據中心後,猶如「分租」予大型機構牟利而非中小企,有違扶持業界的宗旨(見另稿)。

本報向多家租戶,包括美銀美林集團、美國銀行、中國電信國際等查詢,均不獲回覆。客戶之一的醫管局則回覆稱,其於將軍澳的數據中心,「是一個設有獨立保安設施並有出入管制的私用空間;該數據中心的託管服務供應商只提供電力、冷氣等基本設施」。

科技園回覆表示,就新意網提出司法覆核,將竭力抗辯,對於是否曾「預先通知」客戶,HKCOLO亦無正面回覆,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評論。新意網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回覆指已獲法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拒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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