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塌牆案 屋署:工程師紀錄有不妥
【明報專訊】俗稱「大館」的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其中已婚督察宿舍大樓前年5月進行加固工程期間,外牆及部分屋頂倒塌,承建商及授權簽署人遭票控,案件昨續審。屋宇署工程師供稱,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須承擔有關建築物的結構穩定性事項,而該工程師團隊所填寫的紀錄表格有不妥。惟根據資料,該工程師至今未有就事故被票控。
涉案被告依次為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其授權簽署人梁賜熊及另一承建商Stonewest(HK)Ltd.。
調查倒塌事故的屋宇署結構工程師黃超洋(圓圖)供稱,事發翌日檢取了負責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團隊的紀錄表格,而該些表格「非完全妥當」。被問到屋宇署有否記錄就此事不向該團隊採進一步行動的原因,黃只稱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時,已有就此問題考慮。
辯方質疑涉事工程師未被控
辯方指出,按《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列明註冊結構工程師就工程有全面責任。黃同意工程的認可人士(AP)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各有其範疇的專業知識,要承擔該部分的責任。惟至今,加固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即屬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的關建祺,以及認可人士陳超明,均未有被檢控。
工地現場有一批方形鐵通,辯方其後質疑這批方形鐵通曾被試用作加固工程。黃指相信加固工程是有使用方形鐵通,惟不能確定工地那批鐵通只是部分曾試使用,或只是存放在大樓內。
【案件編號:ESS19205-19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