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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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隊長酒駕拒測 遭記過調職

[2018.04.29] 發表
台中市警太平分局偵查隊長蔡宗熙(右)。

【明報專訊】曾在槍擊案中冒險與嫌犯談判、獲頒「警英榮譽章」的台中市警太平分局偵查隊長蔡宗熙,27日凌晨1點勤餘開車返家途中,行經西屯區協仁街、朝馬路口時遇第六分局員警攔查,因蔡散發酒味,員警要求酒測,蔡卻拒測,當場被填單告發並吊扣車輛。市警局以蔡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違法酒駕,記2小過、調非主管職。

蔡對自己酒駕行為,表示相當懊悔。台中市警局局長楊源明表示遺憾,強調將加強偵查隊勤務及內部管理督導,防制員警酒駕案發生,維護警察風紀形象。

蔡宗熙本月26日晚10點多,接受一名已退休同事邀請,前往西屯區某家餐廳吃飯,並喝2罐啤酒,隔日凌晨1點多駕車回家途中遇酒測攔查,他當時向執勤攔查員警說,願意配合受檢,但因顧慮有喝酒,選擇拒測,攔查員警依法填單告發並吊扣車輛,蔡將被罰款9萬。

太平分局副分局長李克芬說,警方一向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偵查隊長蔡宗熙因酒駕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市警局已記2小過及調職非主管職務,將調任刑警大隊專員。

蔡宗熙的同事指出,蔡對工作盡心盡力,平日基於健康因素,其實很少飲酒,幾乎是全心投入工作,2017年9月台中市發生槍擊案,蔡冒著生命危險進屋與歹徒談判,最後卸下歹徒心防,讓對方繳械投案,表現傑出,獲頒警英榮譽章。55歲的蔡宗熙曾任第四分局秘書室主任、台中市刑大偵六隊長、清水分局偵查隊長與太平分局偵查隊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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