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機械技工因不滿其母沒有到法院處理已過世父親的遺產承辦事宜,以槌襲擊母親手肘及背部,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及感化令報告。裁判官在庭上質問被告:「你咁緊張做咩?咩事幹咁緊要,要用個槌打阿媽?」 庭上道歉 官斥「你咩態度?」 案情指被告戴譽威(27歲)今年1月22日凌晨近2時,在家中責罵母親沒有到高等法院處理其父親遺產承辦事宜,雙方發生爭執,其間被告由H邊拿出槌打母親的左手肘數次及背部一次,導致母親的左手肘腫脹及觸痛,母親其後報警,被告當場被捕。 官給母求情信副本 茪l反省 被捕後警誡下,被告道歉並稱因一時衝動犯案,當日他是要求母親到法院處理父親的遺產承辦事宜而引發爭執,承認曾以槌打傷母親,而該槌是他平日用作修理家具的。 被告母親昨有到庭,更在公眾席上要求向法庭呈上她撰寫的求情信,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問被告有否向母親道歉,被告即表示已道歉,但再在庭上說一次「對唔住媽媽」,嚴官質疑「你咩態度?」,被告再三向其母道歉。嚴官向被告指「你阿媽仲幫你寫求情信,我印個副本畀你,你好好反省鶪暽麊媽做曮均v。 【案件編號:WKCC4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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