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意外中殉職的交通警林海雲,同袍稱他為「海哥」,1988年入職警隊,「差齡」30年,原定4年後即55歲便可退休享清福。海哥一家三兄弟也任職警察,其兄為中區警區沙展(警長),其弟為西九龍衝鋒隊高級警員。 海哥生前與妻子及兒子居於德福花園的警察宿舍,19歲的兒子仍然在學,妻子為家庭主婦。 對於海哥執勤期間意外死亡,警方派出福利服務課人員與其家人接觸,以便提供一切可行援助。 據了解,海哥入職多年,薪酬方面已屆警員職級頂薪點3.6萬元,警方會即時先向其家人發放數萬元緊急援助金,其殮葬費以至可能安排最高榮譽喪禮的開支,會全數由警務處支付。一般而言,警務人員殉職,家人會獲發撫恤金,金額與其退休金額相若,按海哥的個案最少有約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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