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正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進行公眾諮詢,周二公布的檢討文件建議日後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可提供按摩室等「附屬設施」。現時部分私人會所已有提供不同種類的「附屬設施」,其中粉嶺高爾夫球場內更有住宿設施,提供40間客房予會員及海外賓客等使用,住宿連同儲物櫃年收入約700萬元,亦是1979年後獲批私人體育會持有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當中,唯一獲准為會員提供住宿設施的用地。
明報記者
現時部分私人會所有提供餐飲、桑拿房等設施,政府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的諮詢文件指出,部分私人體育會的附屬設施與其體育康樂設施沒有明顯關係,建議日後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上准許提供的設施應包括3類,即「體育和直接配套設施」、「康樂設施」及「附屬設施」,文件又列舉「附屬設施」的例子,包括按摩室、飲食店等。
只供會員外賓 房價220至450元
但私人會所現有的附屬設施不止文件所列舉的例子,例如粉嶺高爾夫球場內其實有住宿設施。根據高球會2016年年報,來自「住宿及儲物櫃」的收入達715.7萬元,佔全年總收入約3%(年報沒有提供「住宿」收入細目)。本報記者前天以顧客身分致電粉嶺高球場查詢,職員指客房只開放予會員預訂,有標準雙人房、豪華雙人房及家庭套房3種類型,以本月31日為例,房價介乎220至450元。香港高球會發言人證實,粉嶺球場設有40間客房,只供會員及海外來港出席國際賽事活動的參與者使用,不對外開放。
政府1999年以1000元向香港高球會批出粉嶺高球場用地,根據該份地契,粉嶺高球場可提供住宿設施予會員、其家人、海外賓客及參賽隊伍成員等。不過有關安排在私人體育會當中屬「特例」。
現時由私人體育會持有的27幅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當中,除了粉嶺高球場及1906年批出的香港遊艇會奇力島用地,其餘25幅用地均有條文列明有關用地不可作居住用途,承租人只可為職員提供住宿設施。本報記者昨天曾致電另兩個同樣有舉辦國際賽事的私人體育會,即清水灣鄉村俱樂部及紀利華木球會,兩會職員均表示,場地沒有住宿設施可供預訂。
審計曾批處理契約偏離政策
2013年《審計報告》曾不點名提到,當局在1979年後批出的契約,原本均應包含不得使用有關用地作住宿用途的條文,唯獨粉嶺高球場的契約卻容許高球會為會員、其家屬及海外賓客等提供住宿設施,質疑當局處理粉嶺高爾夫球場契約時偏離政府政策。地政總署當時回應《審計報告》,指有關契約是保留了舊契約的住宿條文,當局認為並非不合情理或不能接受。
本報向民政事務局查詢,檢討文件當中建議的「附屬設施」並未包括住宿設施的原因、日後會否容許承租人繼續經營住宿設施等,局方至截稿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