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5日加新社電)渥京立法﹐賦予聯邦政府權力﹐在省府拒絕徵收碳稅的情況下﹐直接退還碳稅給那些省份的居民。 擬議法案初稿周一公開﹐具體說明聯邦政府徵收碳稅﹐所得稅款要麼退還繳稅省份﹐要麼直接退給該省居民﹐或是省府與省民均分。 聯邦環境部長麥克納(Catherine McKenna)辦公室證實﹐省府主動要求採用聯邦碳氣價格系統﹐可確保自主權﹐支配碳稅稅款用途。 一些省政府未能達到聯邦政府要求﹐渥京要在那些省份推行碳稅制﹐聯邦政府可能繞過它們﹐直接退還碳稅支票退給省民。 沙斯卡寸旺省與紐賓士域省﹐可能即時受影響。沙斯卡寸旺省不想徵收碳稅﹔紐賓士域省有計劃更改汽油稅名稱﹐易名碳稅。麥克納說﹐紐賓士域的計劃不夠好。沙斯卡寸旺省政府說﹐如果渥京政府在沙斯卡寸旺省強施碳稅。省府發言人指出﹐不評論聯邦政府直接退款的最新舉措。 總理杜魯多周一表示﹐渥京政府未有最後定案﹐如何處理碳稅稅款﹐但表明他寧願還款於民。杜魯多說﹕「一些人較難接受污染行為帶來的更高成本﹐承擔力不及別人﹐所以我們設定碳價措施﹐將某個省份或地區收到的所有碳稅稅款﹐全部留在那個省或地區﹐希望補貼弱勢社群。」 按照渥京政府計劃﹐每個省必須推行一個系統﹐在2019年1月1日前徵收碳稅﹐每公噸碳氣收取20元﹐其後每年提高10元﹐直到2022年﹐每公噸碳氣徵收碳稅50元。環境捍衛(Environmental Defence)項目總監布魯克斯(Keith Brooks)指出﹐聯邦政府提出法案初稿﹐他感到欣慰﹐因為它傳達一個信息﹕渥京政府態度認真﹐全國各省均需徵稅﹐無一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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