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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檢獲35公斤懷疑走私黃金,估計市值約1100萬元。(海關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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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走私值1100萬金塊 男司機被捕

【明報專訊】香港海關前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由內地入境私家車,於車尾箱檢獲35公斤懷疑走私金塊,估計市值約1100萬元,私家車男司機被捕。這已是兩星期內第二宗利用跨境車輛走私黃金入境案件。

兩周兩宗車輛走私黃金入境

海關人員前日(6日)在深圳灣管制站例行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於車尾箱檢獲35塊、每塊重1公斤的黃金,共重35公斤,市值約1100萬元,31歲男司機涉嫌輸入未列艙單貨物被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上月23日,文錦渡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中型貨車,在車上一腰包內檢獲10塊、共重約10公斤的懷疑走私黃金,估計市值約330萬元,47歲男貨車司機被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近年本港有不少走私黃金案,除了上述不法進口外,亦有港人涉嫌逃稅運金到日本被捕個案。近年日本對黃金需求不斷上升,但循合法途徑進口須繳納8%消費稅,日本及香港每公斤黃金差價可達3萬元,吸引不法者走私圖利,走私集團更以免費旅遊及薄酬招攬運金者。若巿民被日本當局發現走私黃金,可被控違反《關稅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額可達500萬日圓(約34.7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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