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蔡姓、王姓等5名男子與陳姓父子因參加廟會陣頭活動有糾紛,雙方相約私了,卻一言不合,分持預藏的刀械棍棒幹架,混亂中雙方共有5人掛彩,互相告對方傷害罪,後來和解,撤告,法官30日審結判本件公訴不受理。 蔡姓、王姓男子等5人是朋友,與陳姓父子均出陣頭參加廟會活動,卻互別苗頭,發生糾紛,雙方相約於今年4月19日傍晚在嘉義市中興路的釣蝦場調解,但雙方各懷鬼胎。蔡男預藏一把西瓜刀,陳姓父子則在自小客車內藏放開山刀及鋁棒,蔡男等5人依約前往,但沒等到陳姓父子,一掛人轉往另一家碳烤店用餐,陳姓父子後來獲悉,跟到碳烤店,並將蔡男叫出店外。 蔡男與陳姓父子一言不合,爆發衝突,雙方分持西瓜刀、開山刀互砍,王男等4人見狀徒手還擊,與陳姓父子互毆,雙方人馬展開一場混戰,拳腳與刀械棍棒齊飛,結果蔡男、黃男、盧男、王男及陳姓父親等5人紛紛有撕裂傷、割傷、骨折、肌腱斷裂等輕重傷,警方獲報趕往處理,雙方鳥獸散,各自就醫,互相提告對方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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