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日,一名北京男子在車上加裝定位裝置後將車賣出,其後以後備鑰匙將車偷回,如是者「賣車、偷車、又賣車」,重覆七次之多,終被警方拘捕並於29日上庭受審,最後被判囚5至7年。 涉事偷車賊姓劉,於2008年到北京打工,數年前在網上花3.4萬元(人民幣,下同)買下一部沒辦手續的Mazda 6二手車。由於周轉不靈,劉對他的車打起主意;他先花400元在車上安裝定位裝置,又裝上假車牌及辦假手續,打算將車賣走後以後備鑰匙將車偷回,繼續使用。劉其後將賣車廣告放在微信,等待買家。 今年4月,一名姓崔的買家與劉聯絡,兩人相約見面並試車,崔十分滿意,於是以5.1萬元成交。不過成交後第二天,崔便發現新車被偷。 崔報警求助,警方發現同一輛車不止一次被出售,過去兩年亦接到多名事主報警,指新買的車被偷走,報案人所在地包括懷柔、豐台、海淀、甚至遠至河北河間。 劉多次賣車都未與買家辦理合法手續,亦指買家無法轉名,不過有買家認為車輛便宜,而且有京牌,所以仍買下車輛。劉把車從崔那兒偷走後,又將車以2萬元賣給一名外地車主,打算將車徹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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