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強冠公司涉販賣「地溝油」案,董事長葉文祥(圖)前日遭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22年監禁,葉文祥疑不滿判決,前晚在友人家中喝下一瓶濃縮清潔劑自殺,後由家人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救治。葉經初步醫療後,僅喉嚨灼傷,並無生命危險。檢方表示將視乎葉文祥的身體狀G,才能決定何時收監。 高雄長庚醫院以病人隱私為由,不願證實葉文祥是否在該院治療。不過消息獲轄區高雄市仁武分局警方證實。警方表示,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因案分別被判囚22年及18年,檢方指示2人判刑後至發監執行期間,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由於葉前晚並未報到,警方到葉家查詢,家人只說葉不在。 昨日上午8時許,其家人主動聯絡警方,表示葉文祥在外面喝下一瓶濃縮清潔劑自殺,警方接報後派員到醫院戒護,全案交由屏東地檢署處理。 喝濃縮清潔劑 無生命危險 《中國時報》報道,家住高雄市鳥松區的葉文祥在前日得知法院判決後,心情不佳離家出外找朋友,昨日上午被發現喝清潔劑自盡。葉所喝下的是1公升裝濃縮洗潔精,檢警查扣時還有2/3瓶,未知葉實際喝下多少。葉在清晨由家人自行送往高雄長庚急診,初步處理後僅喉嚨灼傷,送醫後意識清醒、可說話,能下H走動,並無生命危險。警方派人到長庚急診室戒護。葉因傷勢輕微,稍晚即可出院回家休養。 上訴遭駁回 創食安案刑罰紀錄 葉文祥經營的強冠公司是老牌油品大廠,2014年被舉報將煉製劣質油摻入豬油,製成「全統香豬油」行銷全台,引發重大食安危機,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食安法及加重詐欺罪等285項罪名,去年8月分別判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監禁22年及18年,公司罰款1.2億元新台幣(約500萬加元),沒收強冠賣油犯罪所得約8150萬元(約335萬加元),台灣最高法院前日駁回葉的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這一判決創下台灣食安案件最高刑罰紀錄。 執行發監的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傑表示,葉文祥是前晚11、12時輕生,檢方將從醫院了解葉所喝的清潔劑對其身體影響,以決定收監時間。林又稱,葉文祥目前無生命危險,但暫時無法接受偵訊;檢方會在許可的情形下,了解他在何處喝下清潔劑,目前已指派員戒備,繼續掌握葉文祥的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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