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舵人李在鎔因行賄而被判囚5年,跟檢察要求判囚12年有一段距離,但已是韓國歷來對在位財閥的最重判刑。外界視今次裁決為能否打破「財閥不能倒」問題的轉捩點,然而亦有專家和官員指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過去財閥即使犯案被判罪成,最後都會獲輕判或特赦放生,今次判決或為韓國總統文在寅兌現競選承諾帶來動力。他在競選期間提出改革財閥,包括增加小股東的權力、停止特赦犯下「白領犯罪」,即涉及金錢罪行的企業巨頭。首爾國立大學經濟學教授朴相因表示:「被定罪的財閥一般都會被判這個刑期,外界甚至形容為『3-5法例』,即判囚3年,緩刑5年。假如李在鎔被重囚,這可被視為打破過去『大得不能判囚』的傾向。」 惟財閥仍掌握不少政治權力,首爾延世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柳相永早前分析指:「領導人、市場不會一夜間轉變,每一項文化均有強大的傳統、慣性,需要時間(改變)。」 李或單人囚室服刑 備電視風扇 李在鎔被判囚,或將被送到首爾以北議政府市(Uijeongbu)的監獄服刑。獄方官員表示,李在鎔可能被安排到單人囚室服刑,內有電視、書架、衣物架和風扇。囚犯將要工作,每日有1小時可到室外做運動;囚犯亦可上以日語或英文教授的課程,以及出席宗教活動。 藉律師約見「改善」獄中生活 然而,部分囚犯會藉制度漏洞,進一步「改善」牢獄生涯,有囚犯聘請的律師每天多次到監獄申請與囚犯見面,後者會被帶到環境較舒適的會客室,一待就是數小時。SK集會主席崔泰源在2013至2014年在囚期間的17個月內,就曾與律師會面逾1600次,平均每天超過3次。 (路透社/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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