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控方在庭上讀出為事主陳宛琳施行CIK療程的醫生、第三被告麥允齡的口供,麥稱她有向陳解說療程風險,她得悉同日接受注射的兩人出現不適後,曾致電陳查詢,陳稱有輕微不適,但因正在工作,故拒應麥要求返回美容中心檢查。 麥允齡於2012年10月4日、即3名事主送院當日為警方錄取口供,提及她於2009年入職香港美塑醫務中心,負責激光及注射透明質酸等療程;2012年2月她曾與其他DR醫生前往廣州軍區醫院學習CIK療程,並稱療程具美容及抗衰老功效。 4至9月曾做21次療程 無人不適 麥表示她在4月至9月期間,一共為客人做過21次CIK療程,沒有顧客出現不適;同年9月她與事主陳宛琳見面,得悉陳於同年5月亦曾接受CIK療程,她當時仍有向對方再次解說療程風險。 麥憶述,3名事主於10月3日接受注射,其中王靜波注射十分之一劑量後發冷及感頭痛,要即時停止注射,另一顧客黃鳳群亦感不適,留在美容中心休息。她見狀亦擔心陳宛琳的狀G,隨即致電對方查詢,陳稱有輕微不適但仍在工作,拒絕應麥要求返回美容中心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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