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中國遊客在德國柏林議會大樓外參觀期間,以納粹禮為彼此拍照,在場警方對兩人拘捕後准許保釋,並隨旅行團離開德國。當地傳媒指,德國警方已將案件移交司法部門,兩名中國遊客將面臨刑事訴訟。 當地資深律師指,德國刑典內明令表示除藝術教育等用途外,所有納粹黨的符號、口號、手勢、黨歌等一律禁止在公開場合使用,而一旦被捕且罪成,最高刑罰可被罰款並監禁3年。但該名律師指,兩名中國遊客的行為僅是開玩笑,犯罪情節較輕,可能僅被罰款。 《新京報》日前亦就事件發表評論文章,指中國曾飽受外敵侵略和種族歧視之苦,每人心中都需要時時高懸的一盞警燈,「對納粹及其魅影敬而遠之,是每一個人必須堅守的。」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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