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工人7個月內連環爆竊多個屋苑共9個住宅單位,偷去總值89.9萬元財物,其中一次伙同另一同行犯案。兩人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多項入屋犯法罪,求情稱涉案款額「唔係大數目」,遭法官質疑「89萬都唔係大(數目)?」兩人最終分別判囚4年8個月及2年2個月。 首被告雷勤志(33歲)昨承認7項入屋犯法罪和2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次被告黃偉樑(36歲)則承認1項入屋犯法罪。兩人與另3人所涉及的其餘8項入屋犯法罪則獲撤銷。辯方求情稱,首被告因誤交損友致沉迷賭博,欠下大筆債務,因一念之差犯案,現已深感後悔。辯方又稱首被告是乘單位無人時犯案,沒滋擾事主,且涉及財物「唔係大數目」。法官聞言質疑「89萬都唔係大(數目)?」反問辯方「有冇做過research(資料蒐集)?」強調未見過有涉及民居的爆竊案例款項達本案數目。辯方其後承認未能找到相關案例證明本案所涉財物「唔係大數目」,但指每項控罪單獨看待時涉款並非最龐大。辯方又稱,次被告雖有8次入屋犯法案底,但自其女友懷孕後,他已踏實生活,希望能獲輕判。 法官判刑指出,兩被告糾合犯案,以撬破大門的方式爆竊,加上涉款非小數目,認為有加刑因素,將兩人判囚。根據案情,兩被告於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間連環爆竊分別位於荃灣、沙田、中環等9個單位,偷去頸鏈、吊墜、證件、行李箱和夾萬等財物,總值89.9萬元。 【案件編號:HCCC139/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