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按規劃署的違例發展紀錄抽查周邊土地的轉讓情G,發現不少有關土地仍由文氏不同祖堂持有。但有新田文氏鄉紳向本報表示,其實部分土地已轉售予財團,惟因買賣祖堂地的手續繁複,加上財團之間仍私下就地皮競價,故未有正式在土地註冊處轉名。 指手續繁複 財團仍私下競價 所謂祖堂地又稱「阿公地」,屬新界原居民繼承祖先而集體擁有的土地。該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鄉紳解釋,祖堂地持份者大致可以分為由祖堂或私人持有兩類,前者為一個宗族以組織身分持有業權,後者則為鄉紳以個人名義擁有土地,而俗稱「簿仔」的「業權田份簿」會註明各持份者按某塊地皮所持有的業權份數(又名田份),各持份者亦稱為「田主」。 他續稱,各持份者可轉售田份,但因祖堂地一般沒有分割為多個地段,故買方需集齊所有祖堂及持份者的田份,並經過管理祖堂地的司理同意,再向民政事務處申請轉名,全部過關方可在土地註冊處轉名。因手續繁複,不少財團初期只會私下與各田主簽署協議買賣田份,待集齊田份後才正式轉名。按其了解,逾半落馬洲河套區鄰近祖堂地已轉售予財團或發展商,以他自己持有的祖堂地田份為例,今年初便以每呎145元轉讓予一名文氏中間人,待集齊田份或會轉售予一個內地財團。 以即將開幕的落馬洲邊境購物城為例,該處屬新地及琣a合組的旋高發展擁有,2015年3月發展商已公開表示,將土地廉價租予購物城,但當時土地註冊顯示持有人仍是新田文深涌會。直至公布後3個月,紀錄才顯示2014年9月已進行交易。由買賣契約簽署日期至註冊日期,兩者相距9個月。但同屬文深涌會的文氏鄉紳則透露,自己早於2011年已獲得出售田份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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