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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河套區(圖)經歷9年規劃及公眾諮詢,規劃上一直以發展高等教育為主,然而最後深港兩地決定共同發展為創新及科技園。發展局回應表示,因應公眾諮詢制定的建議發展大綱圖「並非硬性框架」。(明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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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深圳當年倡增科研 港府曾質疑違諮詢意見 河套發展規劃 政府「變調」

【明報專訊】落馬洲河套區經歷9年規劃及兩次公眾諮詢,一直以發展高等教育為主,科研及文化創意產業為輔作規劃,今年1月港深兩地政府決定開發河套區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本報記者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取得兩份技術報告,並綜合其他公開資料,還原規劃程序,發現當年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轄下機構曾表示於河套發展「大學園」意義不大,應最大限度增加創科發展,而報告揭示港府曾表示,容許土地用途互換或有違規劃意向及公眾意見。但發展局近日回覆本報則表示,因應公眾諮詢制定的建議發展大綱圖「並非一個硬性框架」。

明報記者 張煒明

佔地87公頃的河套區,規劃歷時9年,分別做了兩次公眾諮詢,並花3000萬元做兩階段顧問研究。城規會上月公布新落馬洲河套地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市民即日起至8月9日可就大綱草圖作出書面申述。

發展局:建議大綱圖「高教為主」非硬框架

發展局回應表示,經考慮兩個階段公眾意見及技術評估而制定的「建議發展大綱圖」,提出河套地區發展是以高等教育為主,輔以高新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但並非硬性框架,重點是當時提出河套區的願景是發展成為知識和科技交流樞紐,其中一個指導原則是「善用港深邊界區的地理優勢,凝聚知識、科技、創意人才,採用靈活而有效益的土地用途規劃及設計」;本年初深港兩地簽訂的備忘錄,與該指導原則並無牴觸,河套區土地的用途仍是創新科技、創意產業和高等教育。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回覆本報,落馬洲河套地區涉及深港兩地合作,相關內容須經兩地政府形成一致意見後由市政府層面對外發布,該地區已公布內容可在香港規劃署網站查詢。

2011年報告:高教佔六成樓面

本報早前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取得兩份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規劃署委託顧問公司奧雅納完成的《落馬洲河套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技術報告編號7及9B(相關文件內容見圖),惟報告中近半有關成本及收支的資料全部被遮蓋。

以2011年完成的報告7為例,花了整個第二章(共有6章)交代河套區的發展模式及細節等,特別提到高等教育佔最多總樓面面積(共佔60%),又提及可鼓勵私立院校落戶河套區。

但翌年港府做的第二輪公眾諮詢,深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轄下的「城市發展研究中心」曾提出意見,稱在河套地區發展大學園「意義不大」;並「建議探討並最大限度增加該區域內科技研發等產業的發展空間」。

政府當時在公眾參與摘要的意見報告中回應,稱「如要容許3個主要土地用途隨意互換或有違規劃意向及公眾普遍支援對河套地區整體發展方向的意見」。

今年評估:科研文創七成樓面 高教三成

惟2014年完成的技術報告9B,未見再有大篇幅交代高等教育發展,但有段落表示「教育機構、科研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均為落馬洲河套區發展的主要持份者」。

及至今年5月的城規會文件,政府稱多種土地用途可「靈活分配」,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桌面評估」(desk top assessment),表示根據政策指示及經濟發展需要,確認河套區最多70%的總樓面用作科研及文創用途,30%總樓面用作高等教育(見另稿)。

城規委員倡再諮詢公眾

城規會委員余烽立表示,河套區由港深共同開發,配合深圳的發展要求屬合理。他說深圳在科技產業發展蓬勃,香港則在知識產權及市場推廣有優勢,宜兩者結合發展。但余烽立同意政府因應河套區改變規劃,應多做一次公眾諮詢,凝聚共識,並謂「強推一定有人質疑」。

本研社批評估「偷龍轉鳳」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河套區發展創科園違反既有諮詢程序,透過「僭建」一份政府部門的「桌面評估」報告,便推翻顧問研究及公眾參與所凝聚的共識。陳劍青批評港府「偷龍轉鳳」,被內地政府的意見影響規劃,認為政府如改變規劃應該重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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