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選舉事務處在今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翌日,發現遺失兩部載有全港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該處職員「因循大意」、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認為他們應為事件承擔責任,敦促選舉處從事件中汲取教訓,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指政制局私隱署已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共接獲30宗有關選舉事務處遺失電腦的投訴。基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成立專責小組檢討事件,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已展開調查,因此公署為善用資源,毋須再主動調查事件。
公署審閱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報告,以及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報告書後,與選舉處人員會面,作深入了解。
對於處方把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帶到亞洲國際博覽館,用來核實1194名選舉委員的身分,專員批評選舉事務處各層級包括管理層,對此事毫不在意,只是因循地跟隨過往做法,完全沒有提出質疑或加以矯正。
公署調查發現,除了涉事的資訊科技管理組職員外,選舉處根本完全沒有其他職員知悉帶到亞博館的手提電腦是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的個人資料,更遑論會有人在籌備選舉工作期間對此提出質疑。
公署亦批評選舉處對於在亞博館的資訊科技保安問題掉以輕心,任由職員把手提電腦放置在房間內的紙箱上,無考慮非選舉處職員能進出房間。同時,選舉處忽略了亞博館作為後備場地,其資訊保安的重要性其實與主場館無異。公署認為選舉處保安危機意識薄弱,結果導致失去涉事兩部電腦。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出,選舉處所涉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當中有關的資訊科技組職員漠視保障個人資料的重要,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
公署敦促選舉處汲取教訓,盡快落實政制局、私隱署及選管會報告中的改善建議,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選舉處﹕已吸教訓
選舉事務處重申已從事件汲取深刻教訓,亦再次就事件對公眾造成不便和困擾由衷致歉,處方正跟進建議及改善措施,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回應稱,有關報告提出的觀察和建議大致相符,當局會在各方面全力跟進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