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例,將出租工廈作住宅列為刑事罪行。發展局長黃偉綸昨天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引述社福團體數字估計稱目前約有1萬人在工廈居住。多名議員要求政府開放葵涌石籬中轉屋安置受影響的工廈住戶,黃偉綸承諾會與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商討有關建議。 發展局上月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將出租工廈作住宅列為刑事罪,包括會刑事檢控協助及教唆容許工廈作非法居住的人,例如工廈單位的業主、二房東及地產經紀等,但純粹租住工廈的弱勢住戶可獲豁免。條例並賦予屋宇署人員權力,有權根據法庭手令進入懷疑作住宅用途的工廈單位蒐證及執法。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修例建議。民主黨胡志偉指當局修例後將有工廈住戶被迫搬遷,要求政府提供受影響的工廈住戶人數評估。公民黨郭家麒則建議,政府開放位於市區的石籬中轉屋,安置受執法影響的工廈茤虷矰寣C 黃偉綸承諾討論中轉屋安置 黃偉綸承認,部分多層工廈的裝修較豪華,有很大可能用作住宅,但現行法例下,屋宇署人員難以進入工廈單位蒐證,執法面對掣肘,因此政府難估算工廈居民確實人數。他引述社福團體數字估計稱,目前約1萬人在工廈內居住。 他稱,修例後受執法影響的工廈住戶,可選擇安置在較遠的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或在市區租住較貴單位,的確會帶來不便,但當局須小心考慮住戶生命安全問題。他並稱,會與陳帆深入討論開放石籬中轉屋,安置受影響工廈茤虷矰嶊漸i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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