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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時19歲的黃麗蘊就事件向法庭致歉,並強調當日沒有使用任何暴力。(蘇智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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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形容答辯人馬寶鈞(圖)只是一名「臨時的示威者」,無意圖挑戰法庭。(蘇智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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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佔旺再4人認藐視法庭

【明報專訊】律政司前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於2014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黃浩銘在內20名被告。繼黃之鋒及岑敖暉等7人後,昨另4名答辯人認責。辯方昨形容4人在當日示威中只是「工廠工人」,沒參與任何策劃或決策,亦無意圖挑戰法庭。

辯稱不知在挑戰誰

答辯人楊浩華、黃麗蘊、馬寶鈞及張啟昕昨承認罪責,並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求情。麥高義昨先代4人向法庭致以無保留的歉意(unreserved apology),指4人無意圖挑戰法庭,只是當時誤判形勢,分不清自己的行為是挑戰北京、警方抑或是法庭。4人均對香港有貢獻,沒案底,盼法庭能輕判罰款或緩刑。

4人中以民主黨社區主任張啟昕(31歲)的學歷及薪金最高,張擁地理系碩士,現月入25,000元。麥高義指張一直致力研究公屋的環保項目,曾於2016年獲獎,昨亦獲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寫信支持。任職地產代理的馬寶鈞(23歲)平均月入僅5800元,麥高義指他當日僅是一名「臨時的示威者」(Ad hoc demonstrator),他誤解禁制令內容,以為聽到警告後仍能離開禁制令範圍,惟在跨越欄杆離場時遭拘捕。

任保安員的楊浩華(32歲)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在當日整個過程中參與度低,亦沒用暴力。事發時剛滿19歲的黃麗蘊於當日曾舉起雙手,律師指她是不想與警方衝突,她亦沒有使用暴力、沒有參與領導角色及沒有組織任何活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 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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