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金買家容易受騙﹐專家分析背後的原因﹐從黃金放開買賣﹐作為合法投資手段﹐到管理制度不健全。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美國人可以再度合法擁有黃金﹐作為投資工具後不久﹐報紙和電視開始出現廣告﹕人們可用低於市場價格的價錢購買黃金。以簡陋珠寶首飾店起家的國際金條交易(International Gold Bullion Exchange)﹐藉此迅速擴張﹐每年貴重金屬銷售款額高達1億元。顧客開始投訴黃金付運耗時幾個月﹐或者從沒收貨。當局調查後﹐發現大型龐氏騙局。大約25,000人買金、買銀﹐受到詐騙﹐包括退休者和教會等弱勢群體。
那不是孤立事件﹐在同一時期﹐另一間公司北美金條儲備(Bullion Reserve of North America)宣稱﹐它有價值6,000萬元的黃金出售﹐後來宣告破產﹐證實是騙局。
最近﹐美國國會和不同州政府﹐開始追查聖塔莫尼卡(Santa Monica)Goldline公司。國會一項調查發現﹐Goldline出售的金幣﹐定價比錢幣本身熔掉的價值高出90%﹐一宗個例中高出208%。加價不屬違法﹐調查報告指出﹐「以熔掉價值2倍出售黃金﹐則金價需要加1倍﹐消費者才能在其『投資』上收支平衡」。Goldline在2012年2月同意﹐向過去的顧客退還450萬元﹐撥備80萬元﹐作為未來索賠的退款。
無人知道具體黃金騙案數字﹐2014年﹐美國參議院委員會查看34宗聯邦案例﹐牽涉9,000多名受害者﹐損失款額超過3億元。委員會還說﹐那是「保守」的估計。
為何黃金買賣騙案多﹖一個原因可能是在1933年到1975年期間﹐對於大部分美國人﹐黃金投資屬於非法。結果黃金買賣轉到地下市場﹐黑市商人和不法分子活躍﹐隨後黃金買賣再次合法化﹐騙徒視為犯案、欺騙數十萬美國人的良機。
另一個解釋是﹐黃金放開後﹐監管環境不完善﹐有幾十年之久。美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說﹐貴重金屬不是證券﹐不受它監管。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僅管理部分黃金銷售業務。
現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理論上有清晰的管轄權﹐但仍有大量豁免條件﹐執法困難。
另外也有心理因素﹐許多人買黃金﹐認為它貴重﹐這種信念本身強烈﹐比疑慮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