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5日加新社電)國會一個委員會建議﹐聯邦對寬頻互聯網服務徵稅5%﹐目的是在國內急速演變的媒體行業﹐「提供公平競爭環境」﹐但總理杜魯多即時否決此建議。
國會傳統委員會的自由黨成員周四公布一份多數報告﹐其中有20項建議﹐旨在幫助一蹶不振的媒體業﹐適應急速的科技發展以及消費者習慣的改變。
報告重點呼籲渥京採用稅收措施﹐對寬頻互聯網服務商的高速互聯網服務徵稅﹐那些服務用於音樂、電影與電視節目的串流播放。
該委員會的自由黨成員強調﹐這可帶來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因為政府已向衛星電視與有線電視服務﹐徵收這個稅項。
但報告發表不久﹐杜魯多斷然否決該提議。
他在滿地可回應說﹕「我們尊重委員會及國會的獨立性﹐以及他們所做的工作及研究﹐但請讓我明確說明﹕我們不會向中產階層增稅﹐只會降低。我們不會通過互聯網寬頻稅﹐提高中產階層的稅負。」
該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國會議員費凱迪(Hedy Fry)爭辯道﹐徵稅做法說得通﹐因為更多傳媒公司轉向串流服務﹐那令它們得以逃過目前對傳統媒體徵收的5%稅項。該委員會花費15個月時間﹐研究不景氣的加拿大傳媒業。該行業面對互聯網巨擘臉書(Facebook)、網絡串流電視Netflix﹐以及谷歌(Google)等的競爭﹐持續損失廣告收入與市場份額。
報告指出﹐2015年﹐臉書與谷歌賺得加拿大網上廣告收入的三分之二。
報告也建議﹐強迫加拿大廣播公司取消數碼廣告﹔允許傳媒公司在加拿大擁有平台上的數碼廣告扣稅﹔給印刷媒體5年稅惠﹐補償它們在數碼業務的投資。
這份受傳統部委託進行的分析還建議﹐在外資擁有的網站作廣告﹐不可再享受扣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