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友房偷6800元 城大生囚22月
【明報專訊】大學宿舍不少宿生習慣長時間打開房門,方便進出及與宿友交流。城大中文系4年級生藉此擅闖他人房間,偷去宿友利巿錢及現金共6800元。被告早前承認兩項入屋犯法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昨被判囚1年10個月,並交還贓款予事主。法官斥被告存心尋找機會犯案,而非一時衝動。
官:用紙巾免留指模 非一時衝動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曾俊言(25歲)犯案時曾翻查事主於房內的手袋、用紙巾覆蓋雙手以免留下指模、屢次試探房間內是否上鎖或有人等,顯示被告有預謀犯案,並非如辯方所指一時衝動。法官表示爆竊是嚴重罪行,加上被告存心尋找機會向事主下手及重複犯案,沒有判處社會服務令的理據,須判處即時監禁,鑑於被告向事主賠償損失,故已酌情減刑。
向事主原銀奉還
根據控方案情,當時亦是宿生的被告於去年4月9日到宿舍3樓一房間找朋友,經過宿生辛康俊的房間時,發現大門沒上鎖。他擅進辛的房間,偷取其抽屜內的4000元利巿及2700元現金。被告食髓知味,同月29日打算到辛的房間再犯案,惟當時辛回到房間,發現被告在洗手間出現,但被告無法解釋待在洗手間的原因,終和盤托出早前偷取了辛的6700元,但承諾原銀奉還。被告其後亦被揭發案發較早前,曾到另一宿生房間偷取了100元。
【入稟編號:DCCC 8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