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形容判決是對關注同志和婚姻平權的人的一個鼓舞,他要求政府主動研究同性伴侶婚姻制度。(蘇智鑫攝)
放大
 

其他新聞
婦捉螺遭浪捲 同伴救人遇溺 先落水者抱石無大礙 救人婦命危
23厘米鼻胃管遺病人支氣管
中大民調:梁振英林鄭評分微升
童軍總會:設施收入全作推廣童軍
患重度抑鬱強迫症 病房攝女護裙底 不抵母妻壓力 醫生偷拍博釘牌「解脫」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平權組織促改「婚姻」定義 明光社:法官越俎代庖

【明報專訊】大愛同盟和粉紅同盟等平權組織昨日對裁決表示鼓舞,認為可令政府對不同性取向的人士一視同仁,又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婚姻定義,以涵蓋同性伴侶。明光社則認為法官是越俎代庖,承認海外註冊同性伴侶的婚姻地位。

大愛同盟發起人何秀蘭形容,今次裁決是對同性婚姻者的一小步進展,但認為政府有責任確保不同性傾向的人不會受到歧視,但現時要靠法庭推動,是政府沒有履行其職責。同為大愛同盟成員的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則認為,政府應主動研究同性伴侶結合制度,質疑政府現時要每名性小眾公務員都到外國結婚,才可拿回他們應有的權益,是很荒謬的事。

粉紅同盟副主席Billy亦希望,政府能藉此機會推動反歧視立法,以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益。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稱,應由全民討論香港是否承認於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法官的裁決是越俎代庖。蔡又擔憂社會扭曲了對歧視的定義,因申請人並非其同性戀身分被上司針對或解僱,而是為爭取本來沒有的福利津貼,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很正常,不涉歧視。

蔡志森又相信社會大多數人是不支持同性婚姻,而且本案涉用公帑給予同性伴侶福利,政府應該上訴。

 
 
今日相關新聞
公僕同性伴侶 裁享配偶福利 入境主任覆核勝訴 官指公務員局間接性向歧視
公務員團體歡迎 申請人﹕平權意義重大
平權組織促改「婚姻」定義 明光社:法官越俎代庖
2013年W案勝訴 變性人可合法結婚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