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迅造假案是本國史上最大宗的移民詐欺案,無牌移民顧問王迅被控於2006年開始,透過本地註冊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和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無牌從事移民顧問工作,以欺詐手段協助客人非法獲取或延續移民身分或騙取入籍資格。 法例規定本國居民須五年內住滿至少兩年才可入籍,但不少案中的申請人只居住了數天。王迅及其顧問教唆顧客如何取得兩本中國護照,一本真正用於旅遊,一本則用來顯示給加國官員。 移民部於2010年發現卡加利的一個地址,竟然被非常多的申請人用來作聯絡地址,因此深入調查。 在一次搜查當中,CBSA搜獲165本中國護照,並指出由2006年至2013年期間,共有1600人接受過其公司的服務,涉及的服務費用高達1000萬元。 王迅其後承認控罪並被重判入獄7年,而王迅的其中3僱員亦被控觸犯移民法例、欺詐和虛報索退稅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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