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南省株州縣唐姓前民政局長任職7年間,陸續向中共株洲縣委王姓前書記行賄逾60萬元人民幣,其中,包括2尊黃金打造共12萬元的佛像。唐男日前被判處8年半的有期徒刑。 《瀟湘晨報》報道,2007年下半年,唐男透過關係求官,先找上時任王姓書記的尹姓妻子打通關係。2007年10月,在王男關照下,唐男順利升任株洲縣民政局長。 報道指,由於唐男知道王某信仰佛教,先是購買1座價值1萬餘元的黃金釋迦牟尼佛像,送給王男作為生日禮物;2010年2月,唐男與王姓夫婦商量後,在珠寶店訂製了1座價值11萬餘元(人民幣)的黃金菩薩像。 為此,在王男包庇下,唐男的兒子在2011年以「碩士研究生」的名義,不用考試就進入株洲縣委工作,進而擔任王男的秘書。然而唐男兒子直到2012年6月才取得碩士學位,進入株洲縣委工作時並不符合單位可以免試的條件。 經過調查,唐男從2008至2015年間,累計行賄超過60萬元。為彌補這些送禮的耗費,唐男擔任民政局長後就利用各種名義用公款報銷,累計非法侵佔公有財物近50萬元。 報道提到,唐男日前由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法院依行賄、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以35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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