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自2011年動工以來至少9名工人身亡,其中上月工作台倒塌意外導致兩死三傷。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勞工處長陳嘉信稱,港珠澳大橋的意外率較全港建造業的平均數字為低,遭議員批評說法涼薄。多名議員質疑處方巡查及檢控不力,促修例加強對違例承辦商或分判商的刑罰。 工黨及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昨在會前到立法會外請願,要求徹查近日港珠澳大橋的工業意外,認為應由政府或工會派員獨立監督工地安全。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梁耀忠開會前要求各人站立默哀一分鐘,並指希望盡快安排公聽會。 共巡查1384次 329宗檢控 勞工處長陳嘉信表示,港珠澳大橋動工至今,處方共巡查1384次,發出51張暫時停工通知書及230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329宗檢控。對於上月29日港珠澳大橋致命工業意外,陳說調查重點將包括事發時的吊起工作台的吊帶承托力是否足夠、有否每半年檢查一次,以及為何工人的安全帶無扣在獨立救生繩。 意外率﹕全港千分之35 大橋23 多名議員批評處方巡查多次後仍事故頻生。陳嘉信說,去年全港建造業的意外率為每千人有34.5人受傷,港珠澳大橋工程則為22.9人,低於全港平均數字,部分議員不滿其說法,質問「係咪嫌死得人少?」,陳解釋只是以相關數字作參考。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表示,絕不能因為工期緊張而令安全措施鬆懈,已成立獨立專責小組調查該致命意外,料3個月內提交報告。 上月意外中,工人的安全帶扣在工作台,而非扣在獨立安全繩,最終連人帶台沉下海中。議員劉小麗質疑勞工處過往巡查多次,是否無發現做法不當。議員邵家臻質問承建商有否在工程其間安排救生員及搜救人員,路政署稱承建商有安排緊急船艇及緊急人員救援。 民主黨議員尹兆堅批評現有法例寬鬆,違例承建商或分判商只面對最高50萬元罰款及監禁半年,過往最重罰款僅12萬元,鮮有判監,認為有需要修例;勞工處認同有檢討空間。委員會最終一致通過要求加重罰款的沒約束力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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