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輕西餅女廚師去年透過交友程式認識自稱未婚的「室內設計師」,兩月內連同胞姊先後被騙取共360萬元。設計師後來被揭發是已婚貨櫃碼頭工,他被控5項欺詐罪,昨繼續受審。辯方昨指出,女事主「心甘命抵」借錢給被告,又指被告只向事主胞姊借了80多萬元,質疑女事主私吞胞姊的10多萬元。
事主稱被告游說投資逾百萬
女事主冼麗珊(24歲)供稱,因家人轉售了內地物業,故有大筆款項存放在胞姊銀行戶口內,準備在港購入另一單位。她與被告朱德暉(34歲)首次見面時,已向被告透露將會買樓,其後更告之被告,胞姊戶口有大筆存款。被告得悉後,多次游說事主胞姊投資90萬元,兩姊妹後來同意出資60萬元,餘款由被告向親戚借貸。
事主去年4月中旬離港數天,回港後發現被告趁她離港,向其胞姊稱無法問親戚借錢,要求胞姊再付10多萬元,之後又要求胞姊加碼投資,又稱自己把錢入錯戶口,要求胞姊先墊支。被告後來建議兩姊妹一同參與組合投資,兩姊妹再投資100多萬元。
直至同年5月,被告多次提議事主「唔好做按揭」,又稱家人願意借錢予事主一家買樓。事主相信被告的家人覺得被告與她會有將來,不希望她因貸款而感壓力。她雖未見過被告的家人,但決定聽從被告,惟最終被告沒有借錢給他,買樓計劃終泡湯。
被告稱曾認貨櫃工 事主否認
辯方昨指出,被告與事主相識不久後,被告坦認是「貨櫃checker」,因一個判頭「走數」,令他欠款出糧,而非控方所指因有同事虧空公款,但事主否認,並指「我唔知咩叫判頭喎」。
辯方又指出,去年4月下旬事主認識一名便衣警員,她曾向對方透露借了很多錢予被告,警員茼o報警,此事令她與被告爭執。事主同意她認識了一名男子但非警察,而她的確曾問被告「你會唔會呃我謘v,當時被告指「我係呃你鴽痟N唔會再次出現博畀你拉啦」。
辯方質疑事主私吞部分借款
辯方同意被告先後以出糧予工人、買東西、欠債及買車等理由向兩姊妹借錢,但只是借了80多萬元。事主不同意,指自己按被告要求向財務公司借錢,其間被告要她在胞姊的戶口內提取7萬元還款。辯方讀出還款紀錄,指事主只還了2.1萬元,質疑她私吞了當中的4.9萬元,事主否認。辯方又質疑事主的胞姊,曾交14萬元予事主轉交被告,但事主沒有照做,事主亦否認。案件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8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