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民族黨今年農曆年被食環署取消年宵攤位,城市大學學生會日前在會室寄賣民族黨產品,但稱校方前日以「校園內不得進行商業活動」為由,要求學生會停止寄賣。學生會表示此舉為政治打壓,聲言會繼續在學生會辦公室寄賣產品直至6月30日。
校方未答違反何校規商業活動定義
城大發言人回應查詢表示,根據城大既定機制及條例,校內場地及設施的使用須遵守香港法律和大學校規,如有任何涉及違規的行為,校方會依據程序處理。城大的學生輔導長已就有關事件與學生會積極跟進,並督促他們遵守相關條例及法律規定。本報向校方查詢學生違反了什麼校規、對商業活動的定義,及阻止學生會賣物品是否有先例,校方均未有回應。
部分產品印「港獨」得款全交民族黨
城大學生會在facebook表示,民族黨年宵期間被取消攤位,「政治打壓下,本會定必伸出援助之手」,故周三(5日)起在辦公室寄賣香港民族黨的物品。他們寄賣的民族黨揮春、月曆、衛衣、文件夾、地圖、刊物《眾議》及袋等,部分印有中或英文的「香港獨立」字樣,學生會不收取任何中介費用,款項會全數交予民族黨。學生會又稱,校方要求學生會取消寄賣活動,幹事曾提出移至學生會的合作社Cut Price繼續寄賣,但校方表示合作社性質為「學生福利」,不能涉及商業性質。
指校方雙重標準 學生會稱繼續賣
該會在聲明稱,合作社售賣的大部分貨品,基本會員都能享優惠價格,均是「學生福利」,但城大的紀念品則劃一定價,認為校方若禁止在店內寄賣民族黨產品,則凡基本會員不能享有優惠價格的貨品,都須禁止售賣,包括城大紀念品,但校方唯獨要求取消民族黨寄賣的產品,認為是「活生生的政治打壓」,並譴責校方「粗暴干涉學生會自主」。
城大學生會福利幹事陳佩賢表示,校方向他表示外間機構和組織不可在校園寄賣物品,又向他展示學生會辦公室、合作社和影印中心等地的使用許可(licence to use),稱這些場所都是學校提供,不可進行商業活動,而合作社售賣食物、文具及學校紀念品則是例外。陳說曾要求校方提供該份文件,供他們詳閱,但至今未收到。他說過去學生會合作社是自負盈虧,未曾為其他機構寄賣物品,今次寄賣所得款項全數會交民族黨。
中大浸大港大學生組織曾售 校方沒禁
翻查資料,中文大學、香港大學和浸會大學的學生組織均曾安排在校內售賣民族黨產品。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子灝說,月前上屆學生會於校內文化廣場舉辦為期一周的賣物會時,容許民族黨成員擺攤檔售賣該黨物品,校方沒有阻止。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黃浚軒稱,農曆年間在學生會寄賣民族黨物品,為期約一個月,校方當時並沒干預,僅提醒此舉可能引起校外人到校表達不滿,學生會為此加強防備。港大學生會表示,有屬會曾售賣民族黨物品;本報昨未能聯絡上有關屬會。
民族黨今年投得維多利亞公園年宵攤檔,但其後接獲食環署通知,因香港民族黨主張港獨,可能危害公共秩序,故取消其攤位的特許經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