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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可問銀行選舉處資料有否改動

【明報專訊】載有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至昨晚仍下落不明,全港約378萬名登記選民的私隱安全成疑,令人關注不法分子盜用選民個人資料令巿民蒙受損失的風險。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如巿民證明個人資料已外泄,而遺失電腦是由選舉事務處人為疏忽及保安措施不足引起,有機會可民事索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如發現資料被盜用及作詐騙行為,應盡快報警。

倘人為疏忽致泄資料 或可民事索償

根據地方選區的選民登記表格顯示,申請者須填寫中英文姓名、住址、身分證號碼、電郵及手提電話號碼等資料。選舉事務處前日稱,遺失的手提電腦載有選民姓名、身分證號碼及地址。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選舉事務處有法律責任保管選民個人資料,事件中選民如能證實選舉事務處手提電腦載有的資料已外泄、而電腦失竊涉及人為失當或疏忽,包括保安措施不足等,市民才有機會民事索償。陸說現階段選民提民事索償屬言之尚早,有待警方調查案件來龍去脈。

陸偉雄建議,如市民擔憂個人資料外泄,可主動向選舉事務處或銀行等機構查詢有否被人改動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提醒市民,若發現個人資料被不恰當地收集或使用,可向公署投訴;若個人資料被盜用及涉及詐騙活動等刑事罪行,應盡快報警求助。公署又建議選舉事務處應盡快澄清事件具體內容,適當通知涉事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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