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上訴終院 訟費按金或160萬 暫籌得44萬 目標500萬元
【明報專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早前被高院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上訴庭其後駁回他們的上訴。梁、游昨日表明將會向終審法院上訴,又稱訟費保證金或高達160萬元,但他們現時只籌集到約44萬元。
根據《終審法院條例》第25條,若上訴人獲發上訴到終審法院的許可,法庭可要求該上訴人支付不多於40萬元的訟費保證金。由於政府起初透過司法覆核和原訴傳票分別控告梁、游二人,故宣誓案技術上其實涉及4宗案件,換言之梁、游二人可能須付高達160萬元的訟費保證金。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上訴一方若取得律政司同意,可減少保證金的數額,此外法官亦有權釐定保證金的數額。
游:立會獨立性上訴核心
梁頌恆和游蕙禎昨於高院門外見記者,游強調他們不會退縮,並透露律師團隊已研究到新的法律觀點,將會在12月28日的期限前申請上訴,她又透露立法會的獨立性將是上訴的核心問題。至於訟費問題,游表示將繼續透過「眾籌」籌募訟費,目標是500萬元,並指現時為止共收到約44萬元捐款,並用作支付律師費。
游蕙禎又批評,政府入稟要求取消議員資格,帶頭破壞香港的三權分立。她稱「抗爭活動勢必回到街頭」,又指將積極參與美國《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和台灣《難民法》的討論。被問及會否改變當初宣誓時的立場,收回「支那」等字眼,游稱自己立場不變,由始至終都是反戰。
梁:望申合併4案 減保證金至40萬
梁頌恆則表示有信心能取得上訴許可,但據他了解,若他們未能繳交保證金,法庭不會開庭審理他們的上訴。他希望向法庭申請將4宗案件合併,令保證金的數額降至40萬元。被問到立法會早前向他們追討186萬元薪金和津貼,梁表示法律意見認為立法會的追討實沒有理據,將視乎對方下一步行動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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