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信偶像購出事車 告代言人黃渤索1元
【明報專訊】重慶市一名雷姓男子聲稱基於對偶像黃渤的信任,在黃渤代言的「人人車」二手買車平台,購買了一輛二手SUV休閒車,豈料該車因去年發生事故,無法於車管所過戶。雷男目前準備起訴賣家及該買車平台,又稱會起訴為「人人車」代言的黃渤,索賠1元(人民幣.下同)。
雷男表示,上月30日他在「人人車」二手買車平台,以近20萬元向一名李姓賣家購買一輛二手SUV。該平台列明「該車骨架無傷,全車原廠漆,底盤無磕碰剮蹭,保養良好,綜合車況優秀」。
雷男及後到車管所過戶時,驗車警員發現該輛SUV右前葉子板有拼裝痕[,不能過戶,並要求他提供相關事故資料。雷男翻查保險公司紀錄發現,去年1月18日該輛SUV在高速公路發生過追尾事故,車頭被撞至變形,更換零件達100多項。雷男要求該平台退車時,對方卻以須向上級研究決定為由拒絕。
工商部門回應指,由於他買賣的是二手物品,工商部門無法介入。「人人車」銷售顧問回應稱,一切都由公司總部處理,他不發表任何意見。賣家李男更稱,「雷先生想怎狩佼ㄔi以,想去法院告就去告」。
雷男表示,正準備到法院起訴賣家李男及「人人車」平台。另外向黃渤索賠1元,「他是我的偶像,因為信任他我才去『人人車』買車,所以我要起訴他,希望他以後慎重接廣告。」。有律師表示,明星代言廣告屬於一種變相擔保,如果出現廣告宣傳與實際不相符、不真實的情況,買家有權要求廣告代言人賠償其因不實廣告宣傳而蒙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