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分段修本地法 可達23條效果
【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被問到23條立法問題,她指《基本法》1997年7月1日生效起,香港已有這責任落實23條,至於何時落實則由政府決定,「係應該要做謘v,但提出政府日後可以透過分階段修訂現時部分本地法例,從而達至就23條立法的效果。
指當年一下子推太多條例
梁愛詩承認,當年推動23條做法並不理想及太心急,指一下子推出多條複雜的條例,市民未能掌握立法內容。但她稱23條現時在香港並非全無規定,認為若再推動23條立法,可使用現有香港法律逐步滿足23條要求。問到是否代表毋須另立法律,她只說「原有制度堙A任何國家都有法律去保障國家安全」。她又指香港現時有些法例「有籪走寣v,尤其是基本權利及自由方面,形容社會不斷變化,「20年前可以被接受得鵅A今日可能唔係咁黿“峞v。
梁愛詩舉例指現時刑事罪行條例,便可以處理叛國、顛覆、分裂國家和煽動暴亂等行為。她又指官方機密條例可以處理泄露國家機密;至於社團條例亦能處理本地團體與外國團體的政治聯繫。
曾鈺成﹕大批議員被撤可能性低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指出,聽過有內地官員表示,釋法不是針對香港的法庭及法官,而是人大常委認為,可協助香港法庭對基本法有清晰理解再審理案件。他又認為,一大批議員被褫奪議席的可能性很低,因為人大並非引入新及不同的法例,而是解釋現有法例,看不到有理據將有一批已合法就任的議員取消資格。他表示,未看到23條立法與港獨有必然關係,認為即使立法,亦不能制裁宣揚港獨的行為,他說23條應透過周詳考慮才立法。
另外,港府發言人昨日回應有學生團體關於「港獨」和修改基本法的言論,指根據基本法第159條,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故任何修改均不得涉及「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一基本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