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認「西三一」學位 法律學會上訴判敗
【明報專訊】卑詩律師監管機構卑詩法律學會(Law Society of BC,下稱學會)拒絕認可由西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TWU)頒授法律學位的訴訟,卑詩上訴庭維持卑詩最高法院判學會敗訴的裁決,指學會拒認是不合理,令大學不能行使獲憲法保護的宗教自由權利。
西三一大學準備設辦法律課程,但入讀課程的學生需簽訂一份大學社區協議,禁止學生不可有異性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學會的領導層最初投票認可TWU法律學院畢業生資格,但此舉遭學會的部分會員批評,這些會員認為這猶如學會同意歧視跨性別人士。
學會後來以全體投票決定,大部分會員投票拒認可TWU所頒授的法律學位,領導層因而改變原來立場,通過不承認的決議。TWU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並獲勝,學會拒認的決定遭擱下;學會上訴,但遭卑詩上訴庭5名法官一致駁回。
上訴的議題在於學會有否履行法定職權,作出決定時合理地衡量憲法付予的權利——跨性別人士性取向的平等權利和基督教會的信仰自由權利。
上訴庭指學會領導層不顧法律委託的責任,亦未有衡量拒認決定對權利的影響,這議題不容許學會只簡單地以通過一個大多數會員接受的決議去解決。上訴庭指「對憲法權利的影響必須具體地按照證據去評估,而非單憑看法。」
上訴庭法官提到,在多元的社會內,接納不同信念的個體是反映中立態度,而不是接納團體的信念,學會不接納TWU學院的決定不合理,因為這會限制宗教自由權利,而維護這權利遠比要滿足學會保護公眾利益的目標重要。
卑詩法律學會發表聲明,指上訴庭的裁決給這複雜議題再添新角度,在考慮下一步前會先檢討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