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營運啟德郵輪碼頭商場的啟德泊遊城有限公司,被指拖欠22名員工薪金約80萬元,該公司及其主席梅國基(圖)被勞工處票控,昨被裁定7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傳票罪名不成立,並獲訟費。 梅國基和啟德泊遊城有限公司原被控共104張傳票,惟其中28張因未能聯絡事主等原因,獲不提證供起訴,或被裁定為表面證供不成立。暫委裁判官趙慧怡裁決時指出,被告曾於今年3至5月進行大傾銷,以獲取資金支付員工薪酬,認為被告已動用可用的資金支薪,構成合理辯解,裁定餘下76張傳票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S7002-5、7008-31、7033-36、7039-62、KTS10917、10920-22、10929、10931-36、10939-41、10948、109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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