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曾在廣東東莞市開廠從事出口生意的香港商人洪女士投訴,於2011年與當時的廣州市匯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一份為期9年合約、租下中國進出口商貿交易會展館(廣交會)一個舖位,並支付了280萬(人民幣.下同)作首期。 然而簽署合約後,廣州市匯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疑因出現資金鏈斷裂,中心內包括電力、電梯、保安、清潔等配套都未能提供,甚至連消防牌照也未取得,只能以試業為名,讓小業主開店賣東西,但因配套差欠缺宣傳,生意極差,小業主多年爭取也沒有改善,甚至遲遲未有正式開業。早前入稟興訟,雖然被判勝訴,但因該公司負責人已失聯,故一直未能獲得賠償。 至今年初,國企「廣州市城市投資建設公司」以大業主身分收回廣交會重新招租,指之前小業主所簽合同一律作廢,與該公司無關。洪女士指,受影響的業主多達1300人,投資額高達4.5億至5億元;對方又趁夜晚將他們的舖鎖全換掉,搬走店內所有貨物,小業主去取回時,被要求要拿回貨品,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放棄商舖,二是簽新合再交租金。 小業主不甘此前投資的巨額金錢石沉大海,大部分人拒簽新合約。昨日小業主上街遊行,並與該公司人員理論,但對方請來大批警察,又重申該公司沒收過小業主錢,不會履行原有合約,其間有當地小業主被派出所人員上門要求不要煽動亂說話。洪女士指,未來將會走上訪之路,希望曝光事件,讓有關部門介入,幫助小業主取回血汗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