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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所獲港鐵內部文件為高鐵項目的「Service Requirement Document」,連同附件共有106頁,涵蓋高鐵香港段項目多個範疇,由列車營運、信號系統、維修規格以至不同情况下的緊急應變安排,均列出詳細要求。根據紀錄,政府於2008年4月批准港鐵進行高鐵項目的進一步規劃及設計工作,本報獲得的文件,正是當時高鐵項目動工前的規劃大綱,文件並於2009年4月完成,由時任港鐵車務總監麥國琛(Andrew McCusker)負責審核及簽署。立法會最終於2010年1月通過高鐵撥款,工程同年4月動工。 曾任九鐵主席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表示,在興建任何新鐵路項目前,港鐵需制訂項目規格及要求。他指雖然該份高鐵項目工程報告是於2009年撰寫,部分要求或因應現時社會最新技術與當時有所不同,但已顯示高鐵基本框架及營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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