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翻查資料,由廣州控制中心同時控制廣深港高鐵中、港兩路段的列車,確曾是考慮方案之一。根據本報取得一份由內地廣深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工程師2014年所做的研究報告,就高鐵信號系統接駁方式提出4個不同方案,包括建議由內地統一控制廣深港高鐵所有路段,或兩地各設車務控制中心等,並因應安全性、經濟合理性及屬地管理原則等因素作比較。結果該公司亦推薦兩地各設車務控制中心方案,認為既可滿足屬地管理原則,亦方便本港管理及維修;相反,由內地控制高鐵香港段,則有違屬地管理原則。至於日後高鐵營運模式落實後的情G,報告則沒有提及。 根據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網頁,廣深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東段,該公司由鐵道部與廣東省政府各按50%股份出資組建,屬於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 指統一控制違屬地管理原則 報告提到其中一個方案是由廣州鐵路局統一控制廣深港高鐵全線路段,由廣州統一調度高鐵車務安排。報告形容此方案最節省工程成本,亦確保高鐵全線的車務調度系統保持完整,但承認有違屬地管理原則,特別一旦發生意外需緊急救援時,內地與本港政府部門在聯繫及協調上存有障礙。 稱分管方案獲兩地認同 至於另外3項方案均提出兩地各設車務控制中心,並各自管理其路段,但所涉及應用的信號系統技術有所不同。綜合各方案後,報告建議高鐵香港段設一個車務控制中心,車務控制系統由內地段延伸控制,並與香港段信號系統連接,兩地按區域調度高鐵列車;該公司的工程師認為,該方案滿足屬地管理原則,可靠程度較高,並稱方案已獲兩地認同。但報告並無提到日後高鐵營運模式落實後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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